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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本帖最後由 xup6vm6u4 於 2009-10-29 11:32 PM 編輯
以後集合住宅要裝潢,必須申請並繳付簽證費。內政部營建署指出,只要牽涉公共建物結構安全,包括動到天花板或隔音牆,都要提出申請並由建築師勘驗合格。如果只是粉刷、鋪地板等,則不需申請。 營建署表示,若住家建物是五樓以下公寓,是不用提出室內裝修申請;十樓以下而樓地板面積三百平方公尺以下建物,則可以簡化申請流程,事後再附上建築師簽證即可。 如果應申請而未申請,縣市所在的建管處也會給予補辦時間,逾期才會依建築法處分六萬以上,三十萬以下罰鍰。 ..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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