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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[「責任我扛」林芷瀅男友 PO嫌犯照人肉搜索][自由時報][2012/1/9]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zero4970    時間: 2012-1-9 11:17 PM     標題: [「責任我扛」林芷瀅男友 PO嫌犯照人肉搜索][自由時報][2012/1/9]

【新聞主題】:「責任我扛」林芷瀅男友 PO嫌犯照人肉搜索
【新聞出處】:自由時報
【發布日期】:2012/1/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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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文章內容】:
〔自由時報記者張協昇、蘇孟娟/台中報導〕台灣女子林芷瀅在東京慘遭殺害,她在台中市警局交通大隊服替代役的男友溫士豪,昨在臉書張貼8張嫌犯張志揚的照片,並公布張嫌的臉書網址,他甚至要友人不要考慮可能面臨的法律問題︰「把照片傳出去吧,責任我扛!」

22歲林芷瀅與25歲溫士豪是淡江大學資訊傳播學系班對,2人從一年級就開始交往,感情深厚,從2人臉書興趣欄顯示,2人都喜歡撞球與高爾夫球運動,並熱愛日本文化,尤其是日本漫畫。

溫士豪得知女友遇害後相當難過,連日來情緒低落,不願接受媒體訪問,並請假多日;昨天下午在警方發布將張志揚列為重大嫌疑犯同時,他也在臉書塗鴉牆貼上8張嫌犯張志揚的照片,並留下「既然動新聞都報了,那我也不客氣了,以下是對芷瀅和她室友下手的『重大嫌疑犯』張志揚的臉書和圖集錦」等字眼,還公布了張嫌的臉書網址。

友人則紛紛在臉書留下「這種人不需要對他仁慈!」、「太可惡了,真的是這個人的話,要給他法律制裁!」及「不要讓關心你的人擔心,老天有眼,兇手一定會落網!」等語,為溫士豪打氣。

林芷瀅的家屬則說:「命案發生以後,家人的心情都十分沉重,最近都不看電視,也不願評論,希望外界給他們空間,讓他們好好平復心情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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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個人觀點】:
個人是覺得溫先生的行為雖然衝動.但是這是可理解的
心愛的女友慘遭人殺害.尤其兇嫌又是熟識的.當然會有這種不理智的舉動.
只是現在兇嫌也自裁身亡了.人搜似乎也沒有必要了
作者: jogqueen    時間: 2012-1-10 02:13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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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kumo0588    時間: 2012-1-10 02:15 AM

衝動是一時的,然後後悔是永遠的!
作者: bb550000    時間: 2012-1-10 02:26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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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b0sskiss    時間: 2012-1-10 09:15 AM

現在兇手也死了...
這場只能悲劇收場
只是三個家庭破碎了....
作者: yuehshuo    時間: 2012-1-10 09:23 AM

兇手也自殺了
不管如何
也給兇手的家人一些空間吧
他們的傷心  也不是眾人可以了解的
作者: Billy1008    時間: 2012-1-10 09:28 AM

台灣的媒體是隨便在報導, 大家也隨之起舞,
案子都沒還有定案, 就亂PO人家的照片,
反正有錯都是別人的錯, 大家都有沒自律的自覺嗎?
作者: joey213213    時間: 2012-1-10 10:10 AM

兇手自殺了,兇手家屬還面臨被害家屬求償,
作者: ta011    時間: 2012-1-10 10:16 AM

回復 1# zero4970



會不會是,為了,不對不起台灣跟日本,找一個怕死的台灣學生,讓他自殺,皆大歡喜,因為真相,永遠石沉大海了,

感覺看太多台灣的政治肥皂劇,有一些幻想了,賺一積分。


作者: banidurn    時間: 2012-1-10 10:37 AM

這個人真是把台灣人面子丟到國外去了~~~XD~~~~要死~~自己去死一死~~幹麻還牽脫2位可愛又無辜的小女孩~~~而且還不敢面對責任~~畏縮~~自殺~~~我要是對方家屬~~~就算自殺也饒不了你~~~~~希望受難的2位家屬~~想一些法子~~報復~~不管是他們賣幔魚飯店誰~~~~~?
     我之所以恨兇嫌是因為~~哪有愛不到~~就殺掉的道理~~~是一條生命耶~~不是畜生XDXDXDXD~~~而且大家知道嗎~~~二位女孩是流血過多而亡~~~簡單說她們是在一邊痛楚~~~又一邊恐懼中慢慢慢慢的死去~~~~這是極度殘忍~~~像古代剮刑一樣~~~
作者: wooddly    時間: 2012-1-10 12:14 PM

我覺得就不用說甚麼責任我扛這種話
非常不負責任....你能扛甚麼責任
未甚麼事情還沒發生前不預防反倒是出事了才這樣PO文
....有意義嗎????
作者: ruffles.H    時間: 2012-1-10 01:21 PM

兇手已經自殺身亡..
這樣自殺事情就這樣的了結
也是讓活者的人去收拾後續事件
作者: sevil9    時間: 2012-1-10 02:30 PM

我真的很好奇殺人的動機為何?
真的如報導所說想偷東西??
殺完人還可以跑去看劇場
還直接自我了斷,這人真的精神有毛病
作者: xlsport170    時間: 2012-1-10 02:48 PM

「把照片傳出去吧,責任我扛!」
好大的口氣阿,法院是他開的嗎?
他說扛就可以扛嗎?
作者: psyc312004    時間: 2012-1-10 11:05 PM

人死了  能說些什麼呢
只希望  大家都可以情緒緩和點
作者: lulala8828    時間: 2012-1-11 12:30 AM

單就這位男朋友所做的事情
我很想知道 他是要拿甚麼來扛?
作者: buyhouse    時間: 2012-1-11 01:16 AM


三個都走了
真是最心疼的是父母
作者: danny8075    時間: 2012-1-11 03:22 AM

死者男友跟嫌犯是甚麼關係?為何他知道兇手是他?貼出他的照片?
作者: Beeno    時間: 2012-1-11 03:42 AM

事件發生後 台灣社會出現一堆偵探、編故事的、扛責任的
不變態???
作者: h102847    時間: 2012-1-11 03:44 AM

唉  一件解不開的謎....
真相道現在也不清楚

先撇開動機
但是有沒有考慮到被操縱的問題呢
萬一  一切都有幕後呢
太早把結論定死了..
作者: kunminliu    時間: 2012-1-11 06:18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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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nesbychen    時間: 2012-1-12 05:54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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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se383838    時間: 2012-1-12 08:27 PM

會有正義得出現~
何必為那種人
而賠上自己
作者: bpple    時間: 2012-1-12 09:23 PM


這件事真的就是石沉大海了吧
感覺真相不會出現了
作者: k0918112407    時間: 2012-1-12 10:08 PM

當下的衝動沒想過會犯成這樣大的錯誤 造成三個家庭完蛋
下去下面的世界好好反省吧
他爸真的很勇敢
作者: -Shiki-    時間: 2012-1-12 10:19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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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wxo_oxi    時間: 2012-1-13 01:21 AM

真的是丟臉丟到國外去
讓大家知道一下也好
作者: asdfg1s789    時間: 2012-1-13 09:13 AM

反正人都走了,也不用搜了
只剩下三個破碎家庭
作者: saco123    時間: 2012-1-13 09:49 PM

還是冷靜點好...人死了不能復生...
作者: Groks    時間: 2012-1-13 09:54 PM

張志豪簡直是畜生不如,把人殺了,還有心情跑去追星 (AKE 48),這簡直沒有悔意,連最後自殺也是,不想面對責任,所以選擇輕生,為什麼不一開始就自殺,搞到警持抓到之後要送警局才動手,簡直是俗辣、畜生...唾棄他!
作者: dark2003111    時間: 2012-1-13 10:13 PM



現在的社會真亂=  =

自己得不到就玉石俱焚

連周圍了人都一起受害
作者: lishun1896    時間: 2012-1-13 10:22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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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bluechition    時間: 2012-1-13 10:24 PM

希望殺2死者的原因能釐清出來
作者: zz7374208    時間: 2012-1-13 10:30 PM

如果法律那麼有用的話
就不會犧牲了
如果教育不在是最重視成績
重視品德..之類的
也許世界會更美好一些
作者: 18201820    時間: 2012-1-13 10:45 PM

一切都讓時間隨風而去吧...
這事件小弟也感到為兩位女孩感到悲傷及遺憾...
也希望媒體之後也不要再大幅報導,避免當事家屬的情緒又再度潰堤......
作者: Longshou    時間: 2012-1-13 11:33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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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skipoz    時間: 2012-1-14 01:04 PM

我只覺得沒有必要殺人吧
都活到30歲了
還在日本造成那麼大的轟動
作者: a030081243    時間: 2012-1-14 09:16 PM

這年頭問題孩子都被父母給寵壞了

面臨被害人求償是應該的

自己敎出來的孩子實在是沒什麼好說的
作者: abczabcz    時間: 2012-1-14 09:57 PM

banidurn 發表於 2012-1-10 10:37 AM
這個人真是把台灣人面子丟到國外去了~~~XD~~~~要死~~自己去死一死~~幹麻還牽脫2位可愛又無辜的小女孩~~~而 ...

可惜在我的印像中,兇嫌因為是成年人,又已經身亡了

所以家屬不需要負賠償責任
作者: foxcat12    時間: 2012-1-14 10:27 PM

如果將心比心
我也會這樣做
只是為了早日將嫌犯繩之以法
面對同樣的事情
我想多數人是同樣的作法吧

作者: tk520017    時間: 2012-1-15 12:43 AM

有什麼責任麼?不太了解法律
而如果真的有法律責任的話他也沒辦法扛
作者: paul777    時間: 2012-1-15 01:43 AM

事情已經告一段落了~希望三位死者能安詳的過去~也希望家屬們能早日忘記這悲傷的記憶
作者: 變態老公公    時間: 2012-1-16 02:43 AM

bb550000 發表於 2012-1-10 02:26 AM
最可憐的是兇手及受害人的家屬!也請大家給他們一點喘息的空間

新聞媒體是不會放過的
作者: LG610152    時間: 2012-1-16 11:12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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